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直副科以上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现将《丰顺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6686699)。
丰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