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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明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有提高

来源:县电视台   2015-09-30 09:34:14   点击:- 【 字体: 】  

笔者从929日上午我县召开的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明年开始,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等待遇标准也有所提高,将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从中受益。副县长罗卫标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标准两方面。在个人缴费标准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将由原来的50元和90元两个缴费标准中,统一调整到每人每年120元。在报销待遇标准中,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基本医保20万元和22万元封顶统一提高到45万元封顶。大病保险额度将由原来的11万元调整到15万元。此外,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除市内一级医院外,其余住院报销比例也普遍提高了10%

副县长罗卫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取得新突破的重要内容来抓,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住关键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推动我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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